旺角擲樽傷人案拘兩男女

旺角擲樽傷人案拘兩男女

【本報訊】旺角彌敦道新興大廈本月至少有三晚有玻璃樽由高空擲下的佔領區,其中一次更傷人。警方追查後在昨日傍晚5時許,拘捕一對同居男女,將兩人蒙頭押返上址一單位搜查,逗留約一小時後離開,撿走包括咳藥水樽等一袋證物返署助查。警方調查後發現該對男女還涉及3月初另一宗同類案。
消息稱,該對被捕情侶,同居新興大廈19樓一單位,男子姓林(36歲),報稱任保安員;女子姓勞(42歲),無業。兩人涉嫌高空擲物及藏有第一部毒藥被捕扣查。有人被捕後聲稱只是飲罷咳藥水後將樽掟落街。
警方表示,兩被捕者分別與3月4日、10月12日、10月27日及10月28日在上址發生的高空擲物案有關,四宗案件均有一個玻璃樽從高空擲下,10月兩次玻璃樽更擲落至佔領區內,當中27日事故中,一名女子被墮下粉碎的玻璃碎片濺中割傷頸部要送院。

男子毆麥嘉緯 下月提堂

另外,本月4日港台記者麥嘉緯,在旺角採訪及拍攝遇襲受傷案,警方昨日落案控告一名56歲姓蘇男子一項傷人罪,下月1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當日案發時,一批反佔領者在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的銀行中心外,欲拆走擺放路中的路障時,與佔旺者發生衝突,麥嘉緯到場採訪及拍攝時,被人打傷要送院治療,打人者被在場人士阻止離開,瞬即被趕至警員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