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茶敍,他是反佔中的,問我意見,我說姑不論贊成佔中還是反對佔中,做人得講些品味。
你到佔中現場去看看,那麼多的創意藝術品的展示,已經是一種品味的顯示。以前你會嫌香港人缺少創意,但一場佔中運動,將香港有品味的人的創意都激發了出來。去佔中現場走一圈,有很多令人激賞的文字、圖像和裝置藝術,雖然內容都離不開政治,但不失幽默風趣,激昂之中也充滿了美觀,沒有革命式的狗血,令人欣賞。
然後你再看看反佔中的陣營,除了大呼小喊千篇一律的口號,高叫「黎胖子賣國賊」,便是指駡動手詛咒,全無創意可言,比佔中一派更具革命激情,完全一副戰鬥格。不說內涵,就是賣相也差了很多。而且這種賣相很不香港。
這就說到品味上去了。品味是很個人的東西,說白了就是順眼和不順眼,人即使不一定要跟順眼的人為伍,但一定不願意跟不順眼的人為伍,這就像反佔中的大叔大媽可能會熱衷廣場舞而不欣賞佔中現場的一堆小紙傘一樣,對不對?
朋友聽我說到這裏,不響了。他知道我即使不加入佔中行列,但也一定不會加入反佔中的陣營,畢竟品味這樣東西,勉強不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