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新華社昨日同時刊出習近平為四中全會《決定》所做的說明。近萬言的說明中,習對因何要推出這個具重要意義的決定作詳細解答,認為其治下「不是沒有法律」,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以至惡性循環,釀社會不滿,危及黨國。
習近平對司法現狀大表不滿,斥「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司法人員作風不正、辦案不廉,辦金錢案、關係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原因在於「司法體制不完善、職權配置和權力運行機制不科學、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
習近平透露,中共今年1月決定四中全會推「依法治國」,為此他親任組長,張德江、王岐山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兩位省領導」參加起草,政治局常委開過三次會審議決定;文件起草組分8組分赴14省區市調研。習專門對中共「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關係」作說明,強調這是「核心問題」,「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要求與會者「理直氣壯講、大張旗鼓講」,以「正本清源、以正視聽」。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