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退休消防處救護員在六年前趁與12歲姨甥女獨處時,用舌頭舔她下體及將她強姦,事件直至去年才被揭發。救護員早前被裁定一項強姦罪成,但堅稱沒有犯案。現年18歲的姨甥女仍受事件困擾,出現抑鬱自殘,對圓及平的手指恐懼,因這與侵犯她的手相似,需接受心理治療。法官斥救護員濫用姨甥女對他的信任,判他監禁八年半。
心理學家及精神科醫生報告指,57歲的被告沒有心理及精神病,重犯機會低。至於事主的心理創傷報告稱,她因本案而暴飲暴食,精神抑鬱及自殘,會發噩夢,與陌生男子相處會不自在。其母親因受到娘家壓力,令兩母女的關係變得複雜。
被告因本案要交還宿舍,申請公屋又被拒,妻子更擔心被告會失去長俸。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邱智立指明白及同情被告家人的苦況,但認為被告犯案前應預見到會令家庭陷入困境。
案件編號:HCCC5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