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縱火男子被禁入佔旺區

涉縱火男子被禁入佔旺區

【本報訊】四旬漢上周三於旺角佔領區內,疑為嚇退佔中支持者,涉連環敲破懷疑載有電油的玻璃樽,手持打火機並揚言「大家一鑊熟」。男子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昨在觀塘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轉介九龍城法院提訊,保釋期間不得進入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為中心的一公里範圍內。
報稱保安員的被告馬希郁(45歲)被控於本月22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企圖在擠滿人的街道上縱火。控方指被告當日滿身酒氣,欲替被告先索取精神報告,以考慮是否適合答辯,惟裁判官認為被告表面並無精神錯亂。控方終撤回申請,將案押後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傍晚六時,兩名在場擔任急救工作的義工,聽到敲碎玻璃聲,看到四米外的被告左手手持玻璃樽。義工見狀趨前查看,見被告再敲碎另一玻璃樽且聞到電油味。此時,被告再從背囊取出玻璃樽及手持打火機,揚言「大家一鑊熟」,即時被在場人士制服。接報到場的警員聞到被告身上有濃烈酒氣,並將受襲失去知覺的被告送院。兩日後,被告警誡下稱,因佔中運動支持者製造麻煩,故有意嚇退他們自行散開。

掟手機男稱「為國家而落嚟」

另外,涉嫌於本月6日在旺角彌敦道掟爛男途人手機,否認刑事毀壞的無業被告毛念麟(57歲),早前獲准以500元保釋外出,惟因未有支付保釋金而被解上法庭。
他昨向裁判官多番強調「為國家而落嚟」,揚言:「我身份好特殊,唔可以講太多,我知我應該畀,請你原諒我!」裁判官再三查問,被告仍答非所問,遂將他繼續還柙直至他繳交保釋金。案件將於下月12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案件編號:KTCC5157/14&KCCC3751/14

被告毛念麟未付保釋金被押。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