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封路是鄉紳不滿政府,於是決定封路。該封路地段,是由有「西貢地王」之稱黃才平早年向地主借入予村民作消防通道,但他們指如今民政處「背信棄義」,製造白色恐懼,他們才決定封路。
事源黃才平與部份村民,今年初在沒有政府許可下,擅竟自在南邊圍路修路及興建三個避車處。在民政處協助下,地政及路政署即時將三個在官地上興建的避車處移除。惟有人在路政移除後,又再次興建避車處,當正政府「無到」。
記者黃才平宏甫地產位於尖東的辦公室,悉熟此事的職員張先生代解釋是迫不得矣:「個度牽涉好多業權,黃先生係當區鄉事顧問,民政處當年叫我地幫手,叫人借地出黎起車路。起條路幾錢?唔貴既,三百幾萬,仲要每年交一萬蚊地租比個地主。我地咁做背後有無動機?係無動機架!」
他指責民政處現在不念恩情,「避車處由地政管,點解民政要出聲叫佢地拆。」記者問他為可不按程序申請建,他反怪政府動作慢:「南邊圍路係單線雙程行,好危險架。我地申請左成年,政府都唔理,起呢條路全村居民得益,大家忍無可忍,先自發性去起姐。等政府做野?你睇下斬竹灣村,居民想申請鞏固斜坡,十年都未有回音,山泥傾瀉點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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