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瓷磚商人涉於12天內在旺角佔領區分別襲擊及非禮兩名女子。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控方起初申請不准商人在保釋期內進入旺角,裁判官回應指旺角很大,不少交通工具須在旺角接駁或轉乘。
控方其後修定申請,要求不准商人進入區內某些街道,裁判官同樣駁回申請,但警告商人保釋後不要到旺角搞事。
報稱居於大埔的被告何志佳(38歲)被控普通襲擊及非禮共兩罪,控罪指他本月11日在旺角彌敦道646號對開襲擊姓曾女子,及於本月22日在彌敦道603號外非禮女子X。
他暫時毋須答辯,等候控方索閱律政司指示,下月21日再訊,准以1,000元保釋。
扯爛橫額 地盤工自簽守行為
另外,地盤工人黃銓和(58歲)於今年8月17日參與反佔中遊行,行至高等法院對開的金鐘道時,扯爛一幅由佔中支持者掛起的橫額,有佔中支持者看見並制止。警方接報拘捕黃,他聲稱橫額語帶侮辱性字句故損毀它。他昨於東區裁判法院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一年。裁判官提醒他有權表達任何意見,但須守法及克制。
案件編號:KCCC3839,3840/14,ESMP20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