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革命 第28天】
【本報訊】高等法院本周一頒佈臨時禁制令,禁制旺角亞皆老街一帶佔中示威者堵塞馬路,但完全無效。支持及反對禁制令的兩大陣營昨首度在法庭交鋒,反對延長禁制令的律師指的士業界沒有資格提出申請,同時要求法庭暫緩執行判令,以免周末爆發嚴重暴力衝突,但法庭最終拒絕。至於獲頒禁制令的金鐘中信大廈,代表律師狠批示威者公然藐視法庭,損害法治,濫用公民抗命,將全港市民拖落水。
記者:梁偉強 蔡少玲
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由黎海平代表的香港計程車會及由譚駿雄代表的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本周一獲頒臨時禁制令,昨日延續禁令時,多達4名人士獲准以被告身份加入訴訟,反對延長禁制令。
反對延長旺角禁制令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陳詞,指涉及公眾滋擾事件,律政司若認為有公眾利益,憲法上便要申請禁制令,的士業界並非馬路邊的商戶或物業業主,即使蒙受收入損失,也與普羅市民無異,根本無資格提出申請。
鑑於示威者連日無視禁制令,與嘗試清拆路障的人士衝突,李要求法庭頒令暫緩禁令,以免周末旺角爆發嚴重暴力衝突。代表的士團體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陳詞,指的士業界靠道路搵食,道路嚴重擠塞令市民改搭其他交通工具,甚至行路,損失比普羅市民多。莫稱若繼續塞車,只會令更多人不搭的士。至於暫緩申請,莫指法庭不應因示威者違法便不執行禁制令。
代表潮聯的大律師黃添偉稱,潮聯靠小巴入線費維持,其中一條觀塘至奧海城的循環線,原行經亞皆老街、通菜街等14站,因道路堵塞要兜路飛站,影響小巴車主及司機收入,他們均威脅,若事件未能解決,便拒交入線費。黃指公司與車主及司機有口頭協議,必須提供指定路線,違反協議,或導致清盤收場。
大狀斥將全港市民拖落水
但李志喜反駁指,協議內容古怪,因小巴公司並不擁有道路。另一反對禁制令的被告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也指,紅色小巴沒指定路線,不相信小巴公司受影響。
代表中信大廈業主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斥示威者堵塞添美道及龍匯道的緊急車輛及停車場出入口,又妨礙業主按禁制令清除障礙物,公然違抗法庭命令,藐視法庭,無法無天,損害法治。余指公民抗命崇高,但示威者濫用此概念,既不承擔後果受懲罰,也將全港市民拖下水。他又批評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何俊仁,叫中信職員不要執行命令清除障礙物,甚至聲稱不會發生火警,行為令人困擾。但法官區慶祥指無人以公民抗命由反對延續禁令,着余專注回應被告的抗辯理由。
反對延長禁令的被告聲稱被告定義不清晰,禁令範圍太闊,令途人停下也會墮法網。但余指製造障礙者才符合被告的定義,禁令的範圍也不濶,看不到被告有理由反對清除障礙物。法官認為有機會發生衝突,不是暫緩禁制令的好理由,故拒絕申請,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A2086,2094&2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