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許多年,香港警察一直是我非常信賴的人,相信很多巿民與我同感。外出見到警察在附近,心中油然升出安全感。因為確信他們的職責是「除暴安良」及「保護巿民私人及財產安全」。
有一次我駕車外出,行駛在一條大路上,一輛小路出大路的私家車不遵循停車指示,斜衝出來撞向我右邊車身。車上一對男女大約看到我是文弱女子,凶神惡煞想把我嚇跑。我打電話報警,交通警來到後,我的心很快安定下來。整個處理過程,交通警都非常專業、有禮,大半年後,當時出現現場的交通警還出庭作證。在法庭內警察先生跟我打招呼說,他希望所有不小心駕駛者都受到應有懲罰,以確保道路被安全使用。
四年前我在朋友家,半夜被門鈴聲吵醒,打開門,見到門外站着幾個警察。原來大廈維修,外牆搭建了竹架,有賊在竹架攀爬入屋行竊。同一大廈有住客報了警,但賊仍未捉到。見我朋友家的客廳未關窗,警察進屋關窗並叮囑我們注意家居安全。朋友居然說,「我們不擔心,生活在香港,知道有非常專業的警察保護我們嘛。」我朋友是真心這麼想的。香港警隊的好形象、民眾對警隊的信賴絕非一朝一夕建立的。
689治下,其中一件覆水難收的事,便是警隊形象的淪落,真的希望這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