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昨日約中午接獲警方通知,有人在獅子山近獅子頭位置展示條幅。由於該處位於獅子山郊野公園範圍內,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根據香港法例第208A章《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10(1)(a),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展示任何標誌、告示、海報、條幅或廣告宣傳品。違反條例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