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拒開公民廣場

林鄭拒開公民廣場

【本報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上「死撐」政總公民廣場加建圍欄無違反門常開設計原意,並指在在城規會批准的規劃中,公民廣場並非休憩用地,市民無權自由進出。泛民議員即場引述政府當初為政總向立法會申請撥款的文件,顯示公民廣場設有示威區,並會24小時開放,證明當局是違背承諾。
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上回答議員提問時表示,俗稱公民廣場的政總東翼前地在城規會批准的發展大綱圖中並非休憩用地,屬政府物業,公眾人士並不享有自由進出權利。為了按原先設計功能去管理,當局決定加建圍欄,加圍欄後唯一分別是市民於晚上11時至翌日6時不可進入。
不過,梁家傑議員指出,當局為政總申請撥款時曾有圖則交立法會,顯示公民廣場內有示威區。葉建源議員指,在2011年7月11日內務會議上,政總設計師嚴迅奇稱前地為公眾廣場,而行政署更稱廣場會24小時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