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間速遞公司昨凌晨將逾100袋報銷的手錶、飾物及內衣等貨物,暫放於九龍灣街頭容後處理,豈料昨晨變成免費「雜貨攤」,吸引多名途人在貨堆中「尋寶」,驚動警方調查,事後尋獲速遞公司到場將貨物運走,列雜項案處理。
警召回速遞公司運走
「雜貨攤」位於臨澤街8號對開行人路,貨品琳瑯滿目,有手錶、手機零件、飾物及內衣等,全由內地寄出,經本港一間速遞公司送往歐美國家,包裹上有寄件及收件人的個人資料。
消息稱,該批貨物原有600多袋,早前在內地遇上報關問題而逾期付運,來港後無法寄出,速遞公司遂委託搬運公司將貨物運回九龍灣貨倉,視乎情況待寄件人認領或丟棄。
昨凌晨零時許,公司職員駕乘40呎長貨櫃車運貨回貨倉,惟因車身太大,無法進入停車場,遂放於上址街頭分批運送。三小時後,職員發現剩低的100多袋貨物被人割破,知會上級後決定暫放街頭。至昨晨8時半,多名途人在貨堆「尋寶」,有人見包裹上有郵政署印章,恐別有內情報警,警方聯絡郵政署及速遞公司了解,事後速遞公司自行將貨物運走。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市民撿拾垃圾並沒有違法,但如物品簇新、棄置地方怪異,在明顯有物主的情況下仍據為己有,則可能觸犯盜竊罪,故撿拾前必須衡量得失;速遞公司亦應派員看管或加上警告標語,以防誤導市民,亦要確保貨物完好,否則可被物主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