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機涉於今年1月以手機向內地女友發放她的裸照,威脅女友要跟他見面。女友其後來港報警,在警署外巧遇司機並爭執,其間司機涉踢在場的《蘋果》記者。司機被控襲擊及刑事恐嚇兩罪,案件原於昨日開審,惟一直聘用私人律師的他突稱律師費太貴無力負擔,要求將案件押後,讓他申請當值律師服務。
官斥被告︰你13歲咩
被告鄧建雄(43歲,圖)解釋,在審訊前一直嘗試向友人借錢打官司但不果。裁判官聞言即指「你13歲咩?朋友唔肯借就搵定後路喇!」質疑他是故意拖延,並斥他浪費時間及納稅人金錢,判他支付3,000元堂費,案件終改期明年1月13日開審。
案件編號:FLCC119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