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會司法改革措施

四中全會司法改革措施

‧法官、檢察官待遇提升,加薪養廉
‧案件裁判文書全部上網,向社會公開
‧禁止法院領導審批案件、過問案件、交辦案件
‧案件採審判長(法官)負責制,獨立審判,錯案追究
‧所有涉法律的上訪案,全部按司法程序(即訴訟)解決
‧各級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全部由省級統一管理
‧司法員額限制,法官、檢察官佔33%,輔助人員佔52%,行政人員佔15%
‧法官、檢察官要從助理做起;從律師、法律學者中選拔法官、檢察官
資料來源:北京《新京報》

【直播學聯政府對話】
時間: 周二下午6時
雨傘革命: http://umbrella.appledaily.com
YouTube: http://bit.ly/umbrellal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