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被控藐視法庭可抗辯

倘被控藐視法庭可抗辯

【本報訊】有受禁制令影響地區的示威者明言會繼續留守,已違反法庭發出的臨時禁制令。大律師譚俊傑解釋,申請人一方可到有關地區派發禁制令,提醒示威者他們已涉及藐視法庭,但其實示威者本身已涉干犯非法集結,警方根本可隨時執法,拘捕示威者。

案件排期需時

譚表示,若禁制令申請人取得示威者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便可向他們派發傳票,控告他們藐視法庭。同時,若示威者向警方就非法集結一事自首而被檢控,申請人因此得悉示威者的身份,據所得資料發傳票。屆時被告有權就藐視法庭提出抗辯,審訊時間或以年計算。但如果自首的示威者是在臨時禁制令生效前在受影響地區集結,便不能控告他藐視法庭。被告後來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有可能會被判監,及須支付訟費。
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限制示威集會曾有發生,但很多時被告繼續公民抗命。另有律師指,由於受禁制令影響的地區屬公眾地方,沒有私人擁有權,申請人不能要求執達吏執行法庭的禁制令。若警方繼續選擇不採取拘捕行動,藐視法庭案排期又需時,示威者便會繼續集結,但到時若藐視法庭罪成,刑罰便更重。
去年碼頭工潮持續多時,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公司先向法院申請禁制令,不准示威工人及其他示威者進入碼頭。高等法院法官頒下臨時禁制令,但其後修訂部份內容,容許不多於80名工人進入碼頭,游說其他人參與罷工。
其後工人轉戰長江中心,長實重施故技,申請禁制令限制工人佔據長江中心。惟聆訊期間工會如常號召工人到長江中心參與「逼爆中環圍長江」集會。直至正式取得禁制令後,資方僅將禁制令張貼於集團門外,工人讓出通道後繼續留守抗爭。
本月初,鄉音大媽、懷疑黑社會人士佔領壹傳媒大樓外的車路,阻止《蘋果日報》出版,蘋果申請禁制令後,示威者如常堵路,甚至撕毀、踐踏本報派發的禁制令,警察也沒介入協助執行禁制令,甚至有警員向示威者教路指「你可以唔接(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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