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革命 第22天】
【本報訊】金鐘雨傘廣場有個「大媽」叫幸太,年過半百,育有三名子女,也有三個外甥,七個人輪流接力「佔鐘」。幸太天天買菜煮飯,安頓好家務,再從元朗出來金鐘通宵留守,「我唔識乜嘢叫政治,我淨係知道自己良心」。她說這場雨傘運動不會一時三刻爭取到真普選,「只不過係一個希望,今次留守、堅守,係希望你哋嘅下一代有機會」。
記者:王家文 潘柏林 黃靜薇
「邊個得閒就邊個嚟!」幸太通宵留守逾一個星期,早上一人守住帳篷,下午就去買菜回家煮飯,晚飯後又再到金鐘。幼女念中四,早前參與罷課,這名大媽就揮筆在家長信寫上「我個女參加社會運動」,替女兒告假。
為免影響她學業,幸太接力佔鐘,同行除了三名子女,還有三名外甥。她說警方施放催淚彈當日,正在上海做展銷迎接內地黃金周,卻收到外甥來電,「問我做緊乜,我話食緊大閘蟹,佢話食緊催淚彈」。
警打人「同黑社會有乜分別」
她以為外甥講笑,沒料到真的在香港發生,於是提早返港,「錢我都唔要,因為我覺得要為我嘅仔女、要為我下一代」。為通宵留守,她找出20、30年前跟兒女去沙灘的地席來用,「冇諗過要用喺呢度」。
第一次瞓街,她覺得榮幸,「瞓到全世界最貴嘅地方,真係好享受自由」。她說不懂政治,卻記得當年香港人第一次可以投票選立法會議員的喜悅,「我即刻登記做選民」。那年是1991年。
佔鐘日子,子女及外甥走到最前線,曾被警員拉開眼罩噴射胡椒噴霧。幸大媽說來平淡,也體諒警察的疲累,要宣洩情緒,「你對鞋係用鐵包,你可以踢牆、踢乜都好,但你都唔可以用嚟踢人發洩」。她說示威者用液體淋警員,若警方有錄影片段有證據,隨時可提起訴,「你係唔需要拉佢去後面打,咁你同黑社會有乜分別?」
幸大媽坦言,金鐘終有一天會武力清場,「共產黨好要面子,唔會畀你和平收場」。她呼籲留守人士打不還手,「因為唔知乜嘢人打你,如果我哋還手就會互打,就會亂、暴動。我哋𠵱家唔係起革命,只係爭取民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