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NBA常規賽季,每支球隊要作賽82場,在5個多月期間平均每星期比賽3.5次,這是60年代開始行之已久的傳統。一直都有呼聲希望改革這安排,認為82場賽季實在太多(有人指比賽太頻密,也有說賽期太長,總之都是希望刪減比賽數目),這樣的聲音過去很少受重視,但最近成了新聞,皆因勒邦占士(右)與奴域斯基這些一線巨星都表達了支持,而已成班主的米高佐敦則提出反對,雙方辯論受到重視。
支持減賽一方最大的理據,是過長過密的賽期,令球員更容易累積耗損和疲勞而受傷,結果早早倦勤或狀態不足;而由於比賽頻密,賽前球隊亦欠缺針對對手籌劃和練習的時間,他們認為這些都影響了賽事的水準。另外亦有人從球迷觀賞的角度出發,認為當賽事數目太多,每場的重要性亦相對下降,結果不少球迷都不大關心常規賽勝負,或者只到季尾才緊張自己的球隊能否出線。他們舉例如NFL美式足球,由於球隊每星期才出賽一次,每季只打十多場,每一戰都令球迷非常投入。
不過大家都很清楚要NBA減少比賽數量可能性極低,其中最大阻力自然是金錢,減少球賽意味門票和電視轉播收入都大減,班主老闆自然受害,而球員的收入亦將削減(根據集體談判協議,球員薪酬水平要與球隊盈利掛勾),願意減薪以換取較低受傷風險的球員恐怕並不多。另一個問題是NBA的各種統計紀錄,一旦減少了比賽,今昔的個人數據將變得難以比較,對一些「數據狂」球迷是難以接受的混亂。
喬靖夫
小說家+武道狂+籃球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