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撞記者 警長拒答姓名編號

推撞記者 警長拒答姓名編號

【本報訊】旺角爆發警民衝突,《蘋果》一名女記者採訪時遭一名警長不合理推撞,本報記者即場投訴,要求該警長提供姓名及編號等資料以作跟進,惟該警長僅透露姓嚴,多番追問仍拒絕透露全名,表示「PTU C連(大隊)得一個姓嚴」。其後反要記錄記者資料,但拒絕交代原因:「我任何嘢都要做記錄,我需要向你解釋咩?我唔需要向你解釋。」

反記錄記者資料

記者昨身穿的反光衣標示「記者」及「Press」字樣,並掛上記者證。記者向該警長交涉,指他曾推撞本報女記者,要求提供姓名和編號等資料,起初他側面拒答,記者多番追問才稱姓嚴,是機動部隊C大隊。記者要求提供全名,因可能很多警員姓嚴,他揚言:「PTU C連(大隊)得一個姓嚴。」
記者記下資料後,他要求記錄記者資料,記者多次追問原因,他不斷重複指要作記錄,拒交代原因和理據。後來一名警官上前平息事件,記者也讓該警官查閱記者證,然後該警官向涉事警長表示:「Apple Daily(蘋果日報)。」記者欲離開時,該警長卻拉着記者,再稱要記錄資料,記者表明該警官已查看過證件,「邊個阿Sir,我唔知」,並拉扯記者的證件帶,「我唔知你係邊個,我要證實你身份」,並指不需解釋記錄原因,記者不禁反駁為何警方做事不光明磊落。該名警長其後同時抄下另一報館記者的資料。
有退休警官表示,警察執勤時是否需要向市民披露編號,並無明文規定,但原則是要讓市民可以追溯執勤者的身份,為其行為負責任。警署警長職級或以上,以及特別職務人員,其制服並無肩章編號,但市民可根據其官階、執勤地區和樣貌識別,故他們沒有責任回答市民其警察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