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禁制令 登報代派送

《蘋果》禁制令 登報代派送

【本報訊】反佔中人士連續多晚無視法庭禁制令,圍堵將軍澳壹傳媒大樓。《蘋果》昨日向高院申請改以登報及在大樓出入口張貼禁制令方式,取代人手派送,獲法官批准。代表律師指出,有關人士會被視為已經得悉文件內容,若違反禁制令,《蘋果》可控以藐視法庭。而禁制令的有效期,昨亦獲准延長至本月31日。
記者:梁偉強

壹傳媒員工前晚聚集大樓門外,展示對抗反佔中、圍堵《蘋果》人士的決心。王子俊攝

《蘋果》早於本周二凌晨在高院取得禁制令,當值法官余啟肇當時強調維護新聞自由,法庭是不會怠慢。但《蘋果》職員到壹傳媒大樓派發禁制令時,圍堵《蘋果》的反佔中人士拒收文件,甚至接過後撕毀。案件昨日再提堂時,沒有任何反佔中人士以被告身份到庭應訊。
代表《蘋果》的大律師蕭子謙昨在庭上申請以其他方式取代人手派送文件,他指自本月11日起,為數幾十至逾百名「佔領者」在壹傳媒大樓外聚集,堵塞出入口,但他們戴口罩,不肯透露姓名,而佔領者晚晚不同,加上大部份拒收文件,故《蘋果》無法有效派送文件。
法官周家明提問,若接納申請,《蘋果》如何得知有關人士是誰?蕭回應指,若法庭批准申請,佔領者會被視為已得悉文件內容,若違反禁制令,蘋果可控以藐視法庭。
蕭子謙進一步指出,如果有任何人士違反禁制令被捕,《蘋果》會向警方索取其姓名,以便採取法律行動。

禁令延長至本月31日

法官也問及,何以蕭僅要求在《蘋果》刊登禁制令的告示,蕭回應佔領者針對《蘋果》,相信他們閱讀《蘋果》的機會較大,但也樂意在其他報章刊登。法官最終接納申請,讓《蘋果》在壹傳媒大樓出入口當眼處,張貼禁制令、入稟狀、誓章、陳詞大綱等文件,以及在《蘋果》及另一份中文報章刊登告示,以取代人手派送。法官也應《蘋果》要求,將禁制令延長至本月31日。
根據禁制令內容,被告不得進入壹傳媒大樓、不得堵塞大樓於駿盈街及駿才街的行車通道及行人通道、不得以非法手段干擾《蘋果》業務,包括滋擾員工或任何為業務目的進入大樓的人士,違令者一旦藐視法庭罪成,可判監禁、罰款或沒收資產。有關告示除在《蘋果》刊登,也會在《經濟日報》刊登。
案件編號:HCA2037/14

壹傳媒大樓外已張貼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