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青年趁中秋節在李鄭屋邨足球場放孔明燈,一位路過青年認為放天燈甚危險,遂好言勸阻二人,卻惹起他們不滿,二人竟「吹雞」叫十名惡漢到場,事主以一敵十幾人,慘遭拳打腳踢致面部紅腫兼有瘀傷。其中一名惡青年昨認罪,還柙候判。
報稱運輸工被告朱紹輝(24歲)有三項暴力案底,他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傷人罪,因犯本案而違反感化令。辯方求情稱他正接受自願戒毒,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判刑以候戒毒所及感化報告。另一被告葉進東(19歲)否認傷人及普通襲擊罪,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審理,其間准保釋。
有人聲稱「陀地」兼吹雞
今年9月9日凌晨,被告朱紹輝與友人在李鄭屋邨足球場放孔明燈,事主見狀阻止,其間有人聲稱是「陀地」並恐嚇事主,更稱會叫人到場襲擊事主。其後約10人抵達足球場,對事主拳打腳踢,事主被打致眼及面部腫脹,身體有瘀傷和擦傷。警方到場後拘捕朱。
案件編號: KCCC5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