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梁志祥早前於立法會上說:「在民國時代,雨傘是一種攻擊性兵器,如果大家有看黃飛鴻的劇集,便會知道黃飛鴻是使用一把雨傘作為武器。」此言論一出,即惹來不少網友嘲諷其「拍戲當事實」。
已故著名武術指導劉家良師傳的前妻翁靜晶,憶述於粵語片年代劉師傅拍攝電影的往事:「其實據劉師傅告訴我,黃飛鴻電影中近乎所有的橋段,那些武行設計,都是由劉師傅與他父親劉湛設計的。」
拍電影屬虛構,可是在現實情況,用雨傘打人又是否可行?身為黃飛鴻第四代傅人、自幼習洪拳的次文化堂社長彭志銘則表示:「洪拳中是有一套稱為『洪拳龍虎遮』的功夫。其實我們身邊很多生活用品,都能發展成為武術兵器之一的。所以我們會有板櫈、煙斗、扇,甚至繩。但是,每套功夫都需要長時間訓練,你先要有該能力才可用來傷人。」
不過正如梁議員所言,雨傘至少具有遮風擋雨、作拐杖及遇野狗時用作打狗等三大用途,究竟是攻擊性武器還是自衛工具,還是看使用者而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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