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日來挺胸大媽、口罩惡漢攔路,阻延《蘋果日報》發行。昨日凌晨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獲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非法干擾《蘋果》運作,包括阻礙《蘋果》大樓的出入通道。但攔路者視法令如無物,撕毀踐踏;在場警長更化身「法律顧問」,建議示威者:「佢派咩畀你都得,不過你可以唔接。」示威者拒接,當場撕毀禁令。法律界指公司保安可採取行動,要求示威者履行禁制令,過程如需警方協助,警方責無旁貸。警方消息透露,今日凌晨會部署大批反黑組探員和機動部隊在場執法。
記者:張婷婷 白 琳 朱雋穎
《蘋果》於昨日凌晨時分獲高等法院頒發臨時禁制令,職員即在昨凌晨2時許,向在場示威者派發禁制令副本,要求離開、停止阻塞馬路,否則會違反法庭命令。
當場撕爛丟地踐踏
在場示威者收到文件後有一臉茫然,有看過的表示不懂英文,亦有人拒絕接過,甚至當場撕爛,丟在地上任人踐踏。其中一名示威者拒絕接收,大叫:「英文喎,我都唔識,你叫警察拉我囉!」數名警員即趨前,當中一名警長竟向示威者稱「佢派咩畀你都得,不過你可以唔接。」其他示威者聞訊,亦紛紛拒接。
約凌晨3時,《蘋果》的代表律師何俊豪到場,透過揚聲器以廣東話宣讀禁制令內容,禁止任何人阻礙及逗留在相關地段,並強調「如果你哋違反禁制令任何條款,你哋可能被判監禁,及承擔原訴人的律師費」。要求示威者立即離開,但示威者未有理會。
《蘋果》昨日在各大閘張貼的禁制令顯示,原訴人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被告人為任何干擾原訴人職員、代理人等離開將軍澳有關路段的人士。禁制令限制被告人不得進入或停留在壹傳媒營運的相關地段,包括阻塞汽車通道和行人道;不能騷擾職員、代理人和客戶等使用人,以及不能非法干擾原訴人的商業運作。
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本周五,屆時被告人可在知會原告人律師後,向法庭申請撤銷禁制。命令書明,任何人違反禁制令可能被裁定藐視法庭,可被判處入獄、罰款或撿走其財物。法官聆訊時又指出,新聞自由非常重要,法庭不會怠慢去維護新聞自由。
藐視法庭可判入獄
除了藐視法庭可判入獄外,大律師陸偉雄指,取得禁制令後,如果證明有人違令,便有理據向法庭申請拘捕令。至於示威者如認為自己的行動是合法、合情、合理,可於命令到期日出庭爭辯,包括要求法庭撤銷禁制令。如若沒有人反對,則禁制令將會獲延長時效。
港大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取得禁制令後,禁制令已確立了原訴人有法律權利要求示威者遵守命令內容,法律上沒有爭議。有關公司的保安員可以要求被告人遵守命令,有需要時可尋求警方協助,因警方有責任維持社會秩序和公眾安全。如職員因執行命令致肢體衝突,警方責無旁貸需協助。原訴人亦可申請法庭執達吏到場協助執行禁制令。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被問到警方昨晨處理阻塞《蘋果》事件,是否執法不公時,他表示會尊重法庭的任何意見和裁決,又稱警方會因應當時情況部署。他指在場警員是負責維持秩序,但若有人作出違法行為,警員會即時處理。對有人撕爛禁制令,他要求有關人士提出更多資料,方便跟進。
警方發言人其後回覆補充,《蘋果》可採取措施執行禁制令,如加強保安、防止示威者滋擾等。警方會關注事件,繼續留意,如有人破壞社會安寧或違反法律,不論背景,會果斷執法。警方消息透露,今日凌晨會在現場部署大批反黑和機動部隊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