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退休消防處救護員在姨甥女12歲時,將她強姦,其母不欲破壞姊姊家庭而不報警,直至五年後母女吵架重提舊事才令事件曝光。涉案姨丈早前在高院被裁定一項強姦罪成立,辯方昨指被告上月被定罪後,接獲房委會及消防處通知,前者拒絕其公屋申請,後者要他遷出宿舍,住屋問題令妻子十分擔憂,定罪更可能令他失去長俸。
育有一對10歲及15歲兒子的57歲被告,2008年6月趁姨甥女到他家玩遊戲機時犯案。臨床心理專家指事主至今仍要接受心理輔導及治療,辯方也承認被告違反誠信。法官指本案情況特殊,需時考慮判刑,將案押後至本月27日,被告還柙候判。
案件編號:HCCC5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