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義案 官判文件免交警方

李德義案 官判文件免交警方

【本報訊】恒豐企業主要股東李德義前媳婦曾昭穎,早前獲判可得四億多元贍養費,兼可將涉案文件交予警方或律政司,調查李氏父子涉嫌偽造文件,剝奪她應得資產。李氏父子指有關文件受法律專業特權保障,有待法庭定奪,不應披露。終審法院昨判李氏父子上訴得直,即曾昭穎暫時仍然不能將文件交予警方。

受法律專業特權保障

代表曾昭穎的律師昨在庭上強調,曾昭穎是罪行受害人,有權向警方舉報,涉案文件若涉及法律專業特權,也是律政司與李氏父子的事,不應妨礙曾昭穎報警,而案件已拖延多年,又經傳媒廣泛報道,曾昭穎不准報警是荒謬的事。
對於終審法院的法官質疑曾昭穎只是不能使用涉案文件,而非無權舉報,曾昭穎一方指,舉報內容源自涉案文件,若不准使用文件,即不能舉報。

李德義(圖)李建勤父子被指涉嫌偽造文件。

李建勤

不過,李氏父子一方認為,涉案文件是否受法律專業特權保障,有待法庭定奪,若律政司最終未能取得文件,曾昭穎便不應獲准「走後門」向警方交出文件。
代表律政司的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承認有「走後門」的可能性,但強調即使曾昭穎交出文件,為保障公平審訊,也會極小心處理有關證據。
終院聽罷陳詞後,隨即裁定李氏父子上訴得直,理由押後宣佈。
案件編號:FACV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