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稱以平常心面對

麥齊光稱以平常心面對

【呃租津案上訴】
【本報訊】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與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假扮對租物業呃租津57萬元,被判監禁8個月,緩刑2年。二人不服判決上訴,上訴庭昨聽罷陳詞,押後宣判。被問到對上訴是否有信心時,麥齊光表示不懂法律觀點,平常心面對,又說正在香港大學教書。被麥指為「一世朋友」的曾景文,則繼續以招牌「我冇嘢講」回應一切提問。

麥曾二人於1985年購買北角城市花園上下層單位,之後扮對租申領政府租津,至1990年分別詐騙20.9萬元及36.3萬元。《蘋果日報》於2012年踢爆假對租後,麥齊光上任局長12天便辭職。
二人在今次上訴共用律師團,並由資深大律師李定國代表。李昨在第二日的聆訊中,批評原審法官在毫無證據下,指麥曾二人於85年購買物業時,資金來自對方,因涉及二人在物業上是否有財務權益,故對判決有重要影響。控方則反駁指,即使法官犯錯,仍有大量證據,顯示二人將物業交換持有,擁有財務權益。
案件編號:CACC309/13

曾景文對記者所有提問均以「我冇嘢講」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