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官刁難 司機上訴得直

遭官刁難 司機上訴得直

【本報訊】私家車司機被指衝紅燈,經審訊後被定罪,罰款1,700元。司機不服定罪上訴,高等法院法官昨認為原審裁判官在審訊期間,多次挖苦司機、質疑發問技巧,有刁難之嫌,令審訊不公平,裁定司機上訴得直,推翻定罪。
去年11月6日,上訴人余炳新沿夏慤道駕駛私家車時涉嫌衝紅燈,被控一項沒有遵照交通燈指示罪,他在審訊及上訴時均沒有律師代表。上訴人認為原審暫委特委裁判官喻競天在聆訊時,曾阻撓及挑剔他表達理據。高院法官李瀚良聆聽審訊錄音後,指裁判官在審訊時語氣「時而挖苦,時而嚴厲,但又會突然轉回溫和」,令人無所適從。
李官又指,裁判官多番質疑上訴人的發問技巧,令人覺得是矯枉過正;裁判官在審訊時「批評多於協助」,向上訴人解釋批評的原因時,語氣亦欠缺莊重及誠意。李官認為裁判官對上訴人的態度並不持平。
案件編號:HCMA34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