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地獄最熱一層(獨立時事評論員 李兆富) - 李兆富

誰在地獄最熱一層
(獨立時事評論員 李兆富) - 李兆富

「地獄最熱一層是留給在關鍵時刻卻選擇維持中立的人!」這句話近來經常被引用,通俗地理解,就是指袖手旁觀者等同助紂為虐,站在高牆欺壓雞蛋,必受譴責。
地獄分許多層,不是中國人獨有的想像。社運朋友愛引用的這句說話,據說是出自但丁的《神曲》(The Divine Comedy)。經過考據,發現原來這句話出自美國前總統甘迺迪,真正但丁原本說法是:「沒有背叛上帝但又沒有起來反抗魔鬼的天使,終身要跟逐一支不斷幻變的旗幟,不知自己的去向,從後又永遠被毒蜂追趕。」
有不少朋友本來反對佔領,可是政府無謂地施放催淚氣之後,變成支持學生,到場支持更送上物資。也有朋友,本來不反對佔領,但見到有商戶說受到影響,激動之後,還被群眾訕笑跟手被起底,對佔領運動變得反感。
「非禮喎!有片為證!點幫得落呀?」同一條片段,在兩群人當中都有流傳,但得出來的結論很不一樣。在反對佔領的人眼中,那位避風塘辣蟹的東主,是在精神極不穩定的情況下,逼入人群當中,的確是有抱着人牆中其中一位女子的腿,但不見得他是有意非禮。
群眾情緒,正如但丁所描述的那支幻變的旗幟,永遠有追隨者。過去兩個多星期,網上不是出現了各種不同顏色的絲帶嗎?在這個「有片有真相」的年代,我們所有人都變成了陪審員。不,人人是法官,賞善罰惡、執行公義。政府不去執法,網民就動用群眾智慧起底兼抵制。美國詩人愛默遜曾經在一篇論政散文寫過:「群眾不可能恒常地存在;為着每個人的利益,不應有群眾,只有公義才能滿足每個人(A mob cannot be a permanency; everybody's interest requires that it should not exist, and only justice satisfies all.)。」
司法制度有規有矩,法官也要將個人感情抽離,這是法治最基本的原則。無錯,法理以外,還有人情。普通法制度當中,也有平衡法(Equity)的概念,但不要忘記,平衡法雖然賦予法官衡量補償和酌情量刑的權力,但程序還是要守,舉證仍然有標準,判決一樣有準則。公義必要建立在制度,否則公義不可能持續。事實上,就算透過制度彰顯公義,也不代表人民可以永享公義。假如人民認為自己的判斷,比制度出來的結果更理想,以感覺取代程序,公義就變成了那支不斷幻變的旗幟。
「要是制度不公義,那又怎樣辦?」
邱吉爾曾經講過:「沒有人假稱民主政制是完美無瑕,甚至有人說民主政制是最差的管治模式,只不過是其他的方法都只是紙上談兵(No one pretends that democracy is perfect or all-wise. Indeed it has been said that democracy is the worst form of government except all those other forms that have been tried from time to time)。」很少人知道,邱吉爾這段說話,背景是國會修正案的辯論;提出修改法例的工黨,要削減上議院的保守勢力阻撓國有化的權力,而邱吉爾則是站在反對法案的一方,理由是得到議會大多數的控制權,也不代表可以改變制度為所欲為。同一篇演說中,邱吉爾以汽車作比喻,說有驅進器之外也要有煞車掣;言下之意,就是制度當中必須有一定的制約,否則難以避免車毀人亡的結局。
假如要為邱吉爾的話加句附註,我會說:「相對於崇尚人數多少的全民街頭政治,代議政制民主應更為可取。」今天香港改革民主政制,的確刻不容緩。我明白,要推動改革難免要使用制度外的力量,可是完善的過程,還是離不開制度本身。街頭抗爭,已經促成了相當的壓力,國際關注,算是功德圓滿。可是下一步,由群眾處理制度改革,不但難以深入討論,也缺乏程序去處理分歧。
民眾參與雖說不可或缺,但除了街頭抗爭和認定敵我矛盾,讓不同的觀點自由表達,理性討理,也是公民社會的核心價值。假如抗爭對象是政府和不公義的政制,對持不同意見者作出人身攻擊和圍堵,既是於事無補,亦非對症下藥。原則上,代議政治容許相對理性的辯論;可惜香港特區經過十七年的紛擾,徹底癱瘓代議政治,反對聲音被打壓。建制派也好,行政機關也好,都沒有真正尊重過自己和代議政治機關。
為了香港的未來,為了和諧穩定,出路是重新賦權予立法機關。在制度和民粹的兩個極端,我絕不中立,義無反顧地站在制度的一邊。反而是受到情緒驅動,無論是佔領者和抑或反佔領者,每每投入角色扮演自以為在執行公義,才是淪落在地獄最水深火熱的一群。

李兆富
獨立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