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案開審第74日】
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昨在涉貪案中透露,2005年中發現自己甲狀腺有小瘤,憂患癌,而同時曾蔭權「突然選到(特首)」,兼傳聞許仕仁會做政務司司長,故急於找清顧問費尾數。在這敏感時刻,為避免直接向許付款,郭炳江透過新地執董陳鉅源向許付尾數。郭炳江強調公還公,私還私,兼且「絕對唔會用銀紙、禮物或好處去收買自己的好朋友」。
記者:黃幗慧 蔡少玲
郭炳江昨第四天自辯,指05年3月中,許辭去顧問一職。他稱,知道許與妻沒子女,妻子患過癌症,當時康復中,原估計許會做五年,故不明白只做了一年多的許為何要辭職。許離開時解釋任公務員時,曾蔭權幫他很多。郭引述許曾說「我欠咗曾一個人情,所以要返去幫曾蔭權競選」,他估計許會當政務司或財政司等司長級職位。
許應郭炳江要求留任到6月,郭炳江表示一定會付清他自費負責的2,100萬元顧問費,至4月,他已透過秘書向許支付當中的1,100萬元。至於新地負責的412.5萬元,他着許問郭炳聯。
6月上旬,郭炳江到美國出席長子的大學畢業禮,順道做身體檢查,發現甲狀腺有瘤,「醫生話我頸度有粒好細嘅瘤」,需抽組織化驗及等候結果。在美國時,他已得悉曾蔭權在沒對手下當選特首,「曾蔭權突然選到,許仕仁傳做政務司司長」。當時他同時面對兩問題,「嗰時擔心自己喺咪有癌症,冇乜心機,但知要找條尾數,要急,又知道𠵱家呢個時候畀佢又太敏感,所以搵陳鉅源傾偈」。
分數次給錢予陳鉅源轉交
郭炳江向陳解釋他與許的私人協議,要求陳向許付尾數,而他會分數次給錢予陳,「分2至3次,應該俾人(財務部)搵到機會好細」。他指當時也要避答傳媒有關新地向許付了多少錢,「傳媒知,我屋企人都會知,我大佬(郭炳湘)會拆天」。
他說,沒有要求以間接和迂迴方式向許付款,他不知過數涉及陳的公司和許的好友關雄生。連同其他顧問使費,尚欠許1,080萬元。郭炳江先後將400萬及480萬元交予陳,但不知為何漏付200萬元。
控方指控480萬元為禮頓山30個月租金,郭炳江否認,「嗰時租約個租我都唔知」。他亦否認向將任司長的許付賄款:「佢做咩職位唔影響我爭佢錢」、「我絕對唔會用銀紙、禮物或好處去收買自己好朋友」,又指許沒有欠他任何責任:「我哋好清楚,公還公,私還私,佢唔會講任何機密嘢我聽。」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