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六方案收緊富戶政策

房署六方案收緊富戶政策

【記者譚靜雯報道】實施20多年的公屋富戶政策一直為人詬病。房屋署拋出六大方案,建議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包括將租戶由住滿10年才首次申報入息,縮短至第7或第8年;月入在輪候冊入息限額1.5至2倍之間的住戶,原本毋須繳交額外租金,新建議下需繳交1.5倍租金另加差餉。公屋團體斥做法擾民,指在現今政治環境下,特區政府向公屋富戶「開刀」猶如政治自殺,增加港人怨氣。
公屋輪候冊突破25萬大關,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下周二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多項房屋政策,包括配額及計分制及富戶政策等。目前全港有約72萬公屋家庭,截至6月底,公屋富戶約有2.4萬戶,當中2.15萬戶正繳交1.5倍租金、約3,100戶交2倍租金,62戶交市值租金。

縮短入息申報 被指擾民

房署一直有意收緊公屋富戶政策,令更多富戶交回單位,加快流轉。消息指公眾對公屋富戶政策有分歧,房委會討論是否檢討要謹慎,但當局初步拋出六大修訂方案,包括公屋租戶住滿10年才首次申報入息,縮短至第7或第8年就要申報,以及每兩年一次申報,改為每年一次。但當局承認,即使提前申報期,額外被定義為富戶的住戶也不多,提早申報亦會為租戶帶來不便。
另一方案是提高富戶應繳交的租金,現行超出富戶政策入息限額的住戶,須繳交1.5倍至2倍租金,但建議修訂若月入是公屋入息限額2至3倍以上,便需繳交2至3倍租金另加差餉。富戶若月入在輪候冊入息限額1.5至2倍之間,原本毋須交額外租金,修訂後則需交1.5倍租金另加差餉。
現行政策是公屋富戶同時超出入息及資產限額才須遷出公屋,但新建議如富戶連續兩個申報周期入息水平均超出公屋入息限額3倍,即使資產水平無超標,也要遷出。另外,當局也考慮讓富戶優先買居屋。
長策會委員兼公屋聯會主席王坤稱,縮短審查時間做法擾民,又會增加行政費。
現時港人面臨最大問題是樓價高、租金貴,不少公屋富戶負擔不到市區樓價,若收緊富戶政策,將引起社會反彈,「睇唔到會有人交番間公屋出嚟,房署呢六招只係交差,𠵱家因為買唔到樓,又租唔起,唔通逼啲人瞓街?」王坤表示,現時不是合適時機提出收緊公屋富戶政策,「今時今日,香港人佔中,係咪覺得香港唔夠亂?仲向公屋居民開刀,會造成社會壓力,政治上唔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