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稱是北京清華大學學生的內地男涉在香港大學內襲擊洋講師被捕。他昨承認普通襲擊罪,聽畢控方宣讀案情後卻反口,否認揮拳施襲,並要求修改案情內容。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排期審理,並將他收押,他直言做法不公,「我是中國人!要向中國政府申請保護,要向共產黨尋求協助!」
不服還柙三周
持中國護照來港的被告柳露(26歲)昨解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本月6日,他在香港大學明華綜合大樓地下課室內涉襲講師Clifford David Buddle。事主是港大新聞與傳播研究中心客席榮譽講師,另在《南華早報》擔任專題編輯。
案情指他當日下午假扮港大學生混入課室,要求事主以普通話授課,但事主拒絕,他揮拳毆打事主,其他學生將他制服。警方接報到場拘捕被告,他向警方承認指控。
被告沒聘用律師,求情時向事主致歉,就案情提出三點意見:第一,他並沒有假扮港大學生,他稱自己是北京清華大學學生,強調「只是想入港大學習」;第二,他沒有揮拳毆打事主,僅用書本及記事簿推向事主胸部;第三,他首先停手,而非被其他學生制服。
針對第一點意見,控方願意修改案情,將「被告假扮港大學生」改為「被告進入港大」。裁判官指聽罷被告陳述意見後,認為不能接受他認罪,案件要擇日開審。控方表明反對讓被告保釋,指他持護照來港,簽證有效期至本周六,他又不能向警方提供在港地址。裁判官將案押後本月31日開審,並收押被告。被告表示:「普通襲擊罪最多判監一周,現在押後三周,這很不公平!我是中國人!要向中國政府申請保護,要向共產黨尋求協助!」
裁判官指示懲教署人員將中國官方駐港機構的電話號碼給被告,又指被告誤解香港法律,「即使普通襲擊罪,也可判監超過一周」。被告進入羈留室前則向裁判官說聲「謝謝」。
案件編號:ESCC349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