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巴黎第五區的台灣小館吃飯,掌櫃姐姐問:「如果你在香港,會不會參加佔中?」果斷答:「不會。」她很驚訝,可能因為平日見我最中意黐學生哥,認定醉翁不會放過任何近距離肌膚相親良機,於是繼續問:「為什麼?」只得嘆一口氣,硬着頭皮從實招來:「那是年輕人做的事,我太老了。」親愛的讀者,請勿企圖奉送安慰,「你睇起嚟仲好後生吖」和「示威不分年齡」都不管用,自己知自己事,擠一程地鐵到金鐘旺角為勇敢的朋友打氣當然義不容辭,但手臂扣手臂製造人鏈就唔該千祈咪預阿伯,不是貪生怕死,而是萬一忽然見暈,搞到大家放下正事七手八腳替我搽藥油,豈不是變成連累街坊的害群之馬?
七十年代初在柏克萊校園首次目擊示威,人山人海的隊伍盡是青少年,景象印在白紙一生一世抹不掉,因此才產生不許運動見白頭的成見吧?去年趙薇演而優則導,處女作名字被簡化為順口的《致青春》,我一直覺得非常可惜──全名《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教人戚然的關鍵詞其實是「終將逝去」,就像上世紀中那首歐西流行曲唱的,「每一件事,轉轉轉,都有固定的季節,轉轉轉」,生有時死有時跳舞有時,過了期限才付諸行動不是不可以,總嫌缺少一點痛快。
吃完午飯急步走去看電影,迎面來了一群七八歲的童子軍,浩浩蕩蕩兜售籌款月曆。其中一個截住我:「先生,幫襯吓啦。」開場在即,沒時間糾纏,以最捷便答案推搪:「月曆我不需要。」初生之犢竟然凶神惡煞追擊:「咁你有錢啩?」看,這就是年齡賦予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