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45次案底的打劫積犯死不悔改,甫出獄便再犯,短短幾星期內,五度以獨行婦女為獵物,在大廈內伺機搶手袋,甚至箍頸帶到後樓梯,威逼交出財物。積犯昨在高院承認五項打劫罪,法官指其案底嚇人,整個人生都在犯法,已對公眾構成嚴重威脅,判他入獄4年9個月,但也苦口婆心,勸他在獄中學習謀生技能,為重過守法生活裝備自己。
被告李偉業(43歲)有海洛英毒癮,自1989年起犯案,曾匿藏𨋢頂行劫,又曾與女友拍檔在電梯亮刀打劫,2008年因16次尾隨獨行婦女打劫被重囚7年半,去年11月才出獄。他於去年12月8日至27日,在北角及太子區內三幢大廈,五度犯案。事主年齡介乎46至57歲,共被劫去2.7萬元現金、多部手機及鑽石戒指等財物。
案件編號:HCCC3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