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殺死一、兩個人也不會判死刑?前年在台南一個電子遊戲機中心隨機拐走11歲男童,然後將其割喉殺害的兇徒曾文欽,因家屬不滿法院未判死刑提出上訴,法院昨二審宣判,維持其終身監禁的裁決。死者家屬聞判後痛批「無法接受」,批評裁決是「浪費社會資源」,強調會繼續上訴。
為吃一世牢飯作案
現年30歲的曾文欽,前年12月1日在台南一間電子遊戲機中心,將11歲男童方嘉豪拐走後,押到廁所用利刀將他殺死,隨即被警方拘捕。接受調查時他向警方直言是因為失業、想吃一世牢飯而犯案,更揚言在台灣殺人多不會判死刑。雖然檢方在起訴書上建議法官判曾死刑,但去年法院以曾「智能中下,身心及成長環境不健全」,並認為「仍有教化改過可能」,去年7月一審判曾無期徒刑。
家屬對判刑極之不滿提出上訴,而被關進監獄後曾文欽第一個月表現不錯,第二個月開始轉差,表現反常、不斷違規,他入獄後女友與他提出分手,之後自殺四次但都不成功,近日更推翻想一世吃牢飯的說法,希望接受死刑以作了結。當局委託成大醫院及嘉義長庚醫院的醫生為曾文欽進行精神鑑定,可是曾的表現相當不合作,不但要與他溝通數小時才能取得他的信任,願意開口,他更要鑑定人員請他食餅乾他才肯配合、回答問題,表現如同小朋友。醫生與曾會面13次,達成曾「想死又怕死才殺人」的結論。
與此同時,曾文欽個性孤僻,經常與獄友或管理員發生衝突,被監禁後兩個月已無人能與他同住一個囚室,故一直獨自監禁至今。他的衞生習慣不佳、不喜歡洗澡,要由管理員幫他洗澡及打掃住處,皮膚藥還由醫生幫他擦藥。
法官二審宣判時維持原判,但要求他到指定的場所接受五年監護之後,再執行無期徒刑。到法院聽判的死者姑姑稱,無法接受判刑,直言裁決是「浪費社會資源」,強調家屬會繼續上訴,希望法官判曾死刑,以達遏阻作用。爭取兒童權益的王薇君則批評:「台司法對沒有選票的孩子生命如此不重視!」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