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一跳上的士說去金鐘,司機問:去佔中嗎?
我慣性回答:是的。司機大佬遂開講起來,這意見一則,如有其他雷同意見,不純屬巧合。
司機大佬:「其實仲佔乜中呢?本來話佔領中環㗎嘛,依家搞到又銅鑼灣又尖嘴又旺角,睇新聞,旺角嗰邊啲𡃁仔都唔聽佔金鐘啲人支笛,我睇不如叫十九幾區大佔領仲對路啦。(我想, 這也是積習難返,眾多媒體都一律簡稱佔中,特別是蘋果,不管誰跟誰,講了幾句不痛不癢的話,像痛心、警察不該、學生無辜、天佑香港諸如此類,都會收歸支持佔中大旗下。這做法,我懂的,不解釋,但恕不認同。)
依家係各有各搞吖嘛,旺角嗰邊又話係佔中嘅話,如果佔中啲搞手講啲嘢佢地唔啱聽,話佢地係佔中分子,咁好有問題㗎喎。仲有,咩雨遮革命,革你條命咩,搞啲嘢出嚟,想同你講數,傾番個冇咁離×譜嘅選舉之嘛,咁又算革命,有咁易?」(我想,執着於正名問題,並非只為防互相騎劫,而是每人每派,各有各做法,各負各責,不只公道,亦有助大眾把大局看得更通透。比如你支持佔中的精神,未必完全認同每個階段每個做法,也不應簡化成:你是佔中一分子,你可能只是支持佔領不同地區的勇者。)
於是我插嘴:「那叫全民佔領運動好唔好?」
司機吼了一聲:「幾時有全民呢?唔好入我數呀,我支持啲學生哥咋,我唔敢講佢地做得啱唔啱,但係咁有種我就自問做唔到嘞。」
我想,這大佬之言,自有他道理。比如我寫了那首叫《撐起雨傘》的歌,為什麼事為誰而寫送給什麼人,先用那歌的文案補充說明:「給那夜,或者無數日夜,撐着雨傘或赤身淋雨的無私奉獻者:所有為我城命運付出,不計個人前途得失的年輕人,所有令香港變得更美麗的人,你們並不孤單。」
前晚我在現場說:「寫這首歌……」,昨天蘋果報道變成:「寫佔中的歌……」這中間分別,大概就如司機先生所說,各有各搞吖嘛。更有說這是佔中新主題曲。不,我從來對寫政治運動大會主題曲有保留,因為即使我認同大會最初想法,未必認同日後所有做法,我得為自己言行負責。即如歌詞說:舉起手撐,是撐參與者的精神,並不代表也不希望被引申為:要鼓動人面對暴力清場時要硬撐下去,絕不撤退。那些歌詞並非報紙為搶眼而起的標題。
ps:我不是怕事,我有戴上黃絲帶去佔過金鐘一席之地,也不是要跟哪個單位團體撇清關係,我向來不偏幫任何黨團,只想做月旦任何人任何事的獨家村一名,絕不奉行不支持就是反對那麼簡單的一套。至於我對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的想法與取態,早記錄於本欄,就不在此重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