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安裝仍可追究

五年前安裝仍可追究

【本報訊】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本港約有32萬外傭,僱主一般會幫外傭購買勞工保險,賠償金額足夠支付善後的費用。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指出,肇事吊櫃雖然已經安裝了五年,但戶主仍可透過民事訴訟追究當年裝嵌師傅責任。

勞保不包假期出事

羅少雄表示,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規定,僱主必須為外傭購工傷補償保險(俗稱勞保),保障範圍包括工傷、醫療、意外身亡及第三者責任等,外傭一旦在港發生奪命工傷,死者遺體運返國或安排家屬來港,一般需花費數萬元左右,勞保賠償金應足以支付,僱主不用自掏腰包,除非傭人在假期出事,不獲勞工保險賠償,僱主需孭上身,他認為僱主可以購買綜合保險進一步保障自己,避免傭人出事要付巨額賠償。
陸偉雄表示,家居意外同樣可以追究責任,儘管出事的家具安裝年份已久,僱主可以聘請專家檢查該吊櫃裝嵌的安全程度,以及牆壁結構。
陸偉雄指若證實前者有問題,可向當年裝嵌師傅索償;倘是牆壁石屎不足,有偷工減料之嫌,可向屋苑發展商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