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小巴司機為慳時間,落客後倒車駛入路口返回小巴總站,但因有「盲點」未能看清後方情況,將持枴杖女途人捲入車底導致死亡。司機早前認罪,法官昨判刑指他經常貪方便倒車入站,足見事件並非一時錯誤判斷,而是持續兼嚴重的不負責行為,故判囚14個月及停牌6年。
任職業司機20年的被告梁少基(43歲)承認一項危駕致他人死亡罪。他於去年12月13日在柴灣寧富街小巴站駕駛小巴,撞斃女途人丁月珍(59歲)。
區院法官同意辯方指,被告以慢速倒車,惟小巴車身阻礙視線構成「盲點」,可能令他未能看清行人。法官續稱,一般大型車輛倒車時,司機要格外小心或須有人從旁協助,被告卻明知有盲點下仍持續倒車,實非一時錯誤判斷,亦導致生命傷亡。
法官量刑時考慮被告妻子健康狀態不穩,判監會大大影響其家人的經濟,故額外減刑兩個月。
案件編號:DCCC5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