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想走被掟彈

示威者想走被掟彈

【本報訊】警方多次強調發射催淚彈是要確保警方與示威者保持距離。但港大學生會校園電視上載一條於9.28警方武力清場拍攝的短片揭示,有和平集會人士向在場警員要求離開,並無發生肢體衝撞,但警方卻向他們發射催淚彈。

「催淚彈與胡椒噴霧相若」

從片段可見,一名集會人士率領背後一批示威者,向戴上防毒面罩的防暴隊表示希望離開現場,「我要求𠵱家喺度離開,嗰度(後方)冇路啊,比警察封咗」,若在場警察未能作出決定,「請搵你哋commander(指揮官)出嚟」,其後再希望警方「搵一個警察協助我哋離開」。警方不但無回應要求,反而施放催淚彈(圖),集會人士隨即四散離開。
此外,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鎭德昨稱,警方發放催淚彈鎮壓集會,做法符合國際標準,指市民當晚多次在不同地點衝擊防線,警方經充足警告和別無選擇下才發放催淚彈。他指催淚彈的武力程度與胡椒噴霧相若,只會造成幾分鐘灼熱感和流淚,不會成永久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