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辯解擲淚彈

警辯解擲淚彈

【本報訊】警方出動催淚彈對付示威者激起民憤,有資深警官解釋,是想令衝擊現場的警察「與示威者保持一定的距離」,減少雙方身體接觸。而按目前形勢,如沒暴力事件發生,警方只會盡量勸喻示威者盡快離開、開放緊急車道,或盡量減少佔領的地點。
公眾的認知多數是,當示威者作出極度暴力行為,如擲石、掟玻璃樽等,執法人員才有合理的理由使用催淚彈,當日的衝擊程度相對輕微,所以根本不應胡亂投掟催淚彈。該警官解釋,由於周日的示威,現場已發生多次衝擊、有警車警員被圍:「催淚彈嘅用途係催淚,令警方同市民保持一定距離,減低大家身體接觸嘅機會。當現場情況受控後,就唔會再投擲」。
有前線警員埋怨當日投擲了催淚彈後,指揮官為何不下令向前推進取回街道?該警官指,當日現場指揮官的決定是只需要與衝擊市民保持距離,達到控制場面目的就停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