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革命】
【本報訊】是保鮮紙威脅了防暴隊的安危,令他們「別無選擇」下要採用催淚彈這「最低武力」?警方昨透露前日於九個地方共施放87次催淚彈,強調所用的是最低武力,向有老有嫩的示威者多次施放催淚彈,因示威者都有備而來,「正常市民去現場會唔會戴晒保鮮紙喺塊面度?」參與集會的市民指警方將市民用作保護自己的物資,反說成對警構成威脅的裝備,說法荒謬。
記者:陳凱迎 馬志剛 王家文
今次針對佔中的驅散行動,由警務處處長曾偉雄督師,警方昨卻只派出助理處長(行動)張德強見記者。傳媒多次追問警方前日為何要用催淚彈,鎮壓手無寸鐵市民?張重申有示威人士衝擊警方防線,惟有用「最低武力」解決當時情況,又指衝擊場面已被廣泛報道,「唔使多講」。
共施放87次催淚彈
張指警方在現場曾用胡椒噴霧和警棍,初步計算先後施放87次催淚彈,但沒有交代即等如施放多少枚催淚彈。其實每次施放催淚彈都可有多枚彈頭。警方對上一次使用催淚彈鎮壓是2005年韓農反世貿示威,當時的示威士人搶奪警棍及長盾,撬開欄杆鐵枝企圖襲警,但警方當時也只是發放了34罐催淚氣體鎮壓,數目遠低於日前的鎮壓香港人佔中。
至於派出防暴隊鎮壓兼施放催淚彈,是否由特首梁振英下的命令?張指任何情況下使用武力都是由現場指揮官判斷。警員前晚手持具殺傷力的長槍驅趕市民,亦是指揮官現場決定。
本報記者前日近傍晚6時,站在海富中心連接政府總部的天橋上,看見警方舉起黑旗警告會施放催淚彈不足20秒,現場已被刺鼻白煙籠罩。張德強卻稱,每次使用武力前都會有足夠警告,市民亦有足夠時間停止衝擊。會否有人因此要辭職?他答非所問說:「所以希望市民與警方合作。」
截至昨日拘捕89人
根據警隊執法指引,警方只可採取高一級武力對付另一方。前日現場的示威者多以雨傘遮擋,張德強卻形容發放催淚彈是因「冇其他選擇」,亦是「當時最有效嘅方法」,希望拉開雙方距離,避免有人受傷,「(示威者)有啲有雨傘,係好有準備而嚟,相信嚟嘅目的都係要衝擊防線」。
張其後被追問此說法有何理據?他即強調是個人判斷,質疑正常人到現場需否用保鮮紙遮面,「有理由相信當警方用最低武力時,都會俾佢阻擋」。但再被問到為何認為保鮮紙、口罩和眼罩有攻擊性?張無再回應問題,收拾文件離去。
截至昨日,警方拘捕89人,由16至66歲,干犯罪行包括強行進入政府建築物、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擾亂公共秩序、襲警、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但昨日傍晚仍有數百人於灣仔警察總部外集會,於大學教書的方先生批評張的說法荒謬,「佢連defensive(防護)同offensive(攻擊)都分唔清」。另一名市民黃先生則指,不少人到現場才取保鮮紙和眼罩等物資,絕非有備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