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器官捐贈大愛救人,更讓康復者有機會孕育下一代,成就美滿家庭。香港移植學會副會長翟偉良表示,器官衰竭患者因身體機能問題,懷孕較為困難,以腎衰竭為例,透析治療期間懷孕的機會,比率大約只有0.5至2%,但接受移植後,成功懷孕機會提高近兩成;估計現時本港有約50名曾進行腎或肝移植婦女,已成功誕下孩子。
婦:曾憂排斥藥影響胎兒
現年61歲的陸少冰,86年確診腎衰竭,洗腎四年獲有心人捐贈腎臟,移植後重獲新生。不過,她在移植後僅八個月,發現意外懷孕,初時擔心高劑量排斥藥影響胎兒,想過墮胎,幸在丈夫及醫生支持下改變主意,在頻密產檢下最後安全誕下兒子。她特別感謝捐贈者,讓她生命得以延續,更能再生一兒湊成好字,兒子Alan現已22歲,成為註冊社工,一家幸福快樂。
手術一年內不宜「造人」
因急性白血病於01年換骨髓的陳偉康,翌年卻因排斥影響肺功能,於06年需進行雙肺移植。他指,能兩度重獲新生已得感恩,從未敢想孕育下一代,但前年結婚後盼望有小朋友,在諮詢醫生意見後確認藥物不影響下一代,終造人成功,兒子已出生兩個月,精靈活潑非常可愛。他對現時生活非常感恩,希望兒子能健康成長。
翟表示,一般不建議病人在器官移植後一年內懷孕,因為服用高劑量抗排斥藥,有機會影響胎兒發育;孕婦受細菌和病毒感染機會相對高,如感染巨細胞病毒可致畸胎。孕婦患高血壓、糖尿病等併發症風險亦較高,需由具經驗婦產科醫生,聯同負責移植的醫生一起會診。
翟偉良又指,器官移植後懷孕出生的嬰兒,有一半機會出現早產和過輕,但對小孩日後成長無長遠影響。
他粗略估計,現時香港已約有50名接受腎移植或肝移植的婦女,已成功懷孕且誕下孩子;相信男病人在器官移植後成為父親數目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