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由香港乳癌基金會創立的香港乳癌資料庫,發表了第六號報告,對「延誤求醫及診治」的情況進行了專題研究,這項研究包含(1)「延誤求醫」,即病人發現病徵後耽誤初次就醫;及(2)「延誤診治」,即醫療系統令病人延遲接受診斷或治療,在香港的狀況。
專題研究結果反映「延誤求醫」比「延誤診治」嚴重,約三分之一的患者發現病徵後超過三個月才開始求醫,超過一成在一年之後才求醫。而國際標準是建議患者發現病徵後三個月內求醫,否則便會對病情造成影響。
而就我接觸的個案中,亦有不少「延誤求醫」的例子,曾經有一位40幾歲的病人,她首次到來求醫的時候,病情已經很嚴重,乳頭滲血而且整個乳房已潰爛得像椰菜花一樣,細問之下,原來她在求醫前一年已覺得乳房出現奇怪的腫脹,但一直沒有理會,直到滲血及流膿才告訴家人。檢查後證實為第四期乳癌。每看到這樣的個案,我都感到很心痛,就是因為對乳癌認知不足或諱疾忌醫而白白錯失了治療的寶貴時間和機會。
同時,第六號報告亦揭示,「延誤求醫」的患者在確診時腫瘤較大50%和陽性淋巴結的機會多30%;而確診時的癌症期數較高(第三至第四期)之可能性亦高出70%。「延誤求醫」也會導致治療方案變得複雜,及帶來較高的醫藥開支,這大大增加患者的心理和經濟負擔,所以我再三提醒各位婦女,要定時檢查、及早求醫,既然乳癌並非不治之症,越早治療,治癒率越高,愛自己、愛家人,請正視乳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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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儀醫生
香港乳癌基金會創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