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姦六旬婦案】
【本報訊】粉嶺麻笏圍本月21日清晨發生62歲婦人懷疑險遭強姦案,涉案25歲裝修工人昨晨被押解至沙田法院提堂。控方指他已在警誡下承認受酒精影響犯案,申請將案押後以化驗DNA及索取律政司指示,獲十多名親友到庭支持的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稱遭警方毆打
皮膚黝黑、外形俊朗的被告朱冠忠(圖)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他於凌晨四時許,在事主行經麻笏圍露天停車場時,從後箍她頸,拖入隱閉處,打她頭及將她頭撼地,脫她褲企圖施暴。事主掙扎呼叫,被告事敗逃去。控方指被告於數日後被捕,警誡下承認受酒精影響犯案,由於被告使用暴力,案情嚴重,報住深圳,擔心他棄保潛逃,故反對保釋。
辯方則指,被告從事裝修兩年,除與女友居於深圳外,每月也有約三分一時間在港與母親及兄長同住,可提供一萬元現金及由母親提供一萬元現金人事作擔保,希望保釋外出。辯方又指,被告曾遭警方毆打、誘導及恐嚇,警誡供詞並非出於自願。裁判官最終反對保釋,將他還柙至11月24日,屆時在粉嶺法院再提訊。
案件編號:STCC318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