摑女童一巴 補習女教師罰$6,000

摑女童一巴 補習女教師罰$6,000

【本報訊】私人補習女教師因八歲女童計錯數學題及不尊重她,掌摑女童一巴,女童則向警方表示遭教師逼自摑40巴。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教師改口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辯稱對女童「愛之深,責之切」,情緒失控才犯案,翌日更在其他學生面前向女童道歉。裁判官判她罰款6,000元,又希望她接受專業訓練,改善情緒。
被告梁碧君(48歲)去年11月26日在海怡半島住所掌摑事主,校方兩日後發現事主面部受傷,通知家長。被告向警員指她經常叫不尊心的學生自摑兩巴或五巴,但忘記有否叫事主自摑。辯方稱事主在被告調教下成績有進步。裁判官判刑時則指被告身為家長,亦不想子女被打或體罰。
同案次被告託管員葉慕儀(52歲)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昨獲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
案件編號:ESCC2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