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日涉嫌斬殺胞兄的疑兇阿緯,案底纍纍,17年前更曾干犯嚴重罪行,與同黨綁架一名10歲男童,勒索250萬元贖金,終被判監6年。服刑期間,他又賄賂懲教署職員替他代運一批違禁物品入倉,被加監半年。
服刑期間賄賂懲教職員
案發於1997年1月23日,阿緯與兩名同黨趁一名在山頂僑福道國際學校讀書的10歲男童放學時,以私家車將男童擄走帶到天水圍一間木屋,男童被禁錮四日;其間男童家人遭綁匪勒索250萬元贖金。家人其後按警方指示交贖金,但鈔票已噴上螢光粉。警員其後掩至木屋救出男童,拘捕阿緯及一名同黨。警方發現部份贓款被撕碎,經多個廁所沖走,其後在糞渠及兩個污水處理廠尋回36萬多元。案中另一名同黨一度潛逃內地,後來回港在街上被警方截獲落網。
阿緯在該案中,於97年9月被判監6年,他服刑至98底及99年3月期間,曾以金錢賄賂懲教職員替他做「跑腿」,代運一批違禁品入倉,包括燒鵝、薄餅及大量香煙入倉;懲教員拒絕協助揭發事件,阿緯因此被加監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