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條性侵夾乳頭台少女遭「十大酷刑」

冰條性侵夾乳頭
台少女遭「十大酷刑」

堪比滿清「十大酷刑」!台灣一宗殘忍集體虐待案昨日宣判。年僅19歲主犯廖姓少女,以針刺、煙燙、傷口灑鹽及衣夾夾乳頭等私刑折磨一名輟學女生,指示同黨用冰條性侵、凌虐受害人整整五天,還逼她自舔受傷下體所流出的血!台灣高等法院痛批手段驚駭,判廖女10年零8個月徒刑,7名從犯分別判入獄10年至1年半。
8名施虐者4年前犯案時,年紀最大的僅21歲,有3人未滿18歲,他們與被害女生本是玩伴,但廖女認為受害人毒舌、口沒遮攔,決定以私刑處罰之。2010年10月25日,廖女與同黨以為朋友慶祝生日為藉口,誘騙受害人到河堤,先以沾滿螞蟻、蟑螂、爛泥巴及口水的蛋糕砸向受害人的臉,接着百般凌虐。隨後,廖女以被害人抵抗時碰到她的肚子,害她流產,指揮同黨囚虐受害人,直到第6天,受害人才趁隙脫逃報案,當時已是遍體鱗傷,幾乎體無完膚。

逼受害人舔下體血

據受害人供稱,被凌虐期間還曾被迫自舔受傷下體所流出的血!當時時值冬天,她被脫光衣物潑水,甚至一度被關進冰櫃長達10多分鐘。更變態的是,廖女等人以「嫌臭」為由,用芳香劑噴受害人的下體。廖女被捕時卻稱:「這沒甚麼。」一審法官不禁怒斥:「年紀輕輕,不知輕重,毫無悔意。」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