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大興邨警方行動基地附近經常有違例泊車,一名熱心巿民昨晨經過新福路行人路時發現有四驅車違泊,於是報案。
一名警署警長到場調查,疑發現違泊者是昔日同袍,竟放行對方駕車離開,熱心巿民指有關警員沒有抄牌是處事不公。
昨晨11時許,姓劉巿民經現場推單車時,發現一輛四驅車泊於行人路阻礙行人,於是報案。該車擋風玻璃貼有大興行動基地2013年泊牌證,還有警官俱樂部泊車證。
「我退休㗎喇,投訴我啦」
一名警署警長接報到場調查,其間四驅車司機從警方行動基地走出來,並和警署警長打招呼,警署警長經抄下簡短資料後,便讓對方駕車離開。劉當場要求警方抄牌,但該警署警長回應說他們會處理。
疑違泊的司機臨走前氣憤指罵劉好管閒事,並說:「我退休㗎喇,投訴我啦!」劉覺得即使是退休或未退休,違例泊車便應檢控。劉又指現場新福路、良康里是違泊黑點。
一年前姓劉巿民投訴有警員駕私家車違例泊車,司機開車駛離時,竟然在車廂內向他三度豎起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