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2年十.一晚上港燈觀光船「南丫IV號」與港九小輪的「海泰號」,在南丫島西北方相撞導致39人死亡,92人受傷。一名海難傷者日前入稟高院,指肇事船公司及船長疏忽,導致其受傷,要求賠償,成為首宗南丫海難索償案。原告麥詠嫺(譯音)由梁寶儀劉正豪律師行代表,被告包括港燈、「南丫IV號」船長周志偉、港九小輪旗下Islands Ferry Co. Ltd.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案件已排期至明年3月18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至於被控誤殺罪的周及黎,將於11月10日受審。
案件編號:HCPI9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