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下毒手】
賢仔遇襲案發生於2005年8月25日傍晚,當年僅7歲的他在葵涌梨木樹邨服務中心補習後隨祖母回家,兩名17歲刀手羅嘉豪及陳展航突然撲出,一人隔開祖母,一人在眾目睽睽下將賢仔按在地上狂斬其右邊手腳,其間大批街坊喝止,兇徒傷人後逃去,賢仔右手中四刀,筋骨齊斷,右大腿兩刀亦深可見骨。
曾蔭權曾斥「人神共憤」
事件令全城譁然,當時的特首曾蔭權斥責兇徒惡行「人神共憤」,警方深入追查,證實賢仔繼母孔敏儀(當年僅20歲)懷疑丈夫岑偉成另結新歡,並只疼錫與前妻所生的賢仔,竟然串謀前男友曾可威(23歲)買兇斬斷賢仔的手腳報復,孔敏儀最終被判監12年,扣除假期,只坐牢8年已於去年出獄;曾可威、羅嘉豪及陳展航分別判囚18年、10年及9年,而收取4,000元接送兩刀手之的士司機伍德榮則囚8年,聯絡的士司機的中間人楊勝光入獄2年。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