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政府今次舉動包藏禍心,因為這批被起訴的社運人士在9月25日提堂後,如否認控罪,將會獲法庭批准保釋外出。如他們隨後在盛傳的10月1日「去飲」,可能再被拘捕,構成保釋期間犯事,違反保釋條件,再上庭時隨時被法庭撤銷保釋,要即時還柙。這毒招大大提高這批社運人士參與佔中的代價。
佔中被捕隨時還柙
該名法律界人士指出,未「踢保」者雖然亦是獲警方准予保釋,一樣有期間不能犯事的條件,但假如案件仍在調查中,未提出起訴,警方未必會因而拒絕被捕人士保釋,一旦拒絕,被捕人士需要轉向法庭申請保釋時,亦可能因涉及公眾活動的罪行輕微,及案件仍需調查,法庭可能會批准保釋。
不過,大律師陸偉雄不太同意有關說法,認為不論是違反警方或法庭的保釋條件同樣嚴重,他也見過因為違反警方保釋條件,在案件調查期間已要被還柙的例子。但他同時指出,有關情況對「踢保」者的分別會較大,因為「踢保」後便不存在違反保釋條件的問題,縱然再犯輕微罪行,很大機會不會被即時還柙。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