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年前南丫島海難揭露海事處人員失職犯錯,事隔兩年相關人員仍逍遙法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與海難家屬會面,指刑事檢控科已收警方調查海事處人員報告,料3個月內決定會否檢控。另家屬已同意透過司法程序索取運房局內部調查報告,惟報告只是「刪減版」,也不能對外公開。家屬坦言只是「袋住先」方案,對調查速度太慢感不滿,但無可奈何。
3個月內可作檢控
海難家屬古太會後指,海難已發生兩年,但當局仍未完成相關檢控工作。律政司向家屬稱,3個月內可決定作出檢控,但拒絕透露涉及人數等資料。
會議上,家屬也向政府提出引用《高等法院規則》,由家屬代表律師利用民事訴訟以外的司法程序,向政府索取運房局內部調查報告。律政司會上同意要求,但表明報告部份內容會被遮蓋。古太指,一直希望運房局內部調查報告,能完整向社會大眾公開,但當局繼續以刑事調查為由拒絕,現時索取報告方法可免卻民事訴訟的律師費,只是可「袋住先」的建議。
袁國強則為警方辯護,指海難發生後,政府即時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警方需要重新審閱報告內容及重新搜證,涉及層面亦廣,「要對警方公平啲」。